【產品說明】
委托貸款是指我行作為受托人,按照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托人的意愿,以我行的名義發放的貸款。
【產品特點】
1.企業或集團公司通過委托貸款形式實現企業之間資金拆借合法化,滿足企業的投融資渠道多元化的需求。
2.企業或集團公司充分、合理、有效地運用盈余資金等自有資金,更大限度地降低財務費用,使企業或集團整體資金達到保值增值目的。
3.利用企業或集團公司的現有存款作為委托貸款來源,既可以獲取高于存款利率的收入,又可以使借款人避免向銀行申請授信所帶來的審批手續繁瑣、資金成本較高、資金運用不靈活等弊端。
【適用客戶】
政府部門、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及個人。
【申請條件】
1.委托貸款中的借款人只能由委托人以書面形式確定,不得由委托人以外的第三方指定借款人。
2.委托貸款用途須符合《商業銀行法》及《貸款通則》的規定,貸款投向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得用于國家限制、禁止支持或重復建設的項目。
3.委托人要根據《委托貸款合同》及時在我行開立委托貸款資金賬戶,將委托貸款資金存入該賬戶。委托貸款的總額不得超過委托貸款資金存款總額。委托貸款的期限必須在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
【產品優勢】
如果單位自有資金充裕,可通過銀行等金融中介機構辦理委托貸款業務,將貸款給特定的資金需求單位,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獲取較高的資金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