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說明】
房地產開發貸款是指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于開發建設向市場銷售、出租的房地產項目貸款。
【產品特點】
1.政策性。房地產的產業關聯性強,對國民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鑒于房地產貸款的重要性,我國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對銀行發放房地產貸款的利率、期限、自有資金的比例、開發項目應具備的條件、擔保方式等均有規定,并根據經濟發展的狀況不時調整。
2.區域性。房地產位置的固定性,決定了房地產市場的區域性,不同地區的房地產價格、供需關系存在巨大的差異,因而銀行針對不同地區實施不同的房地產貸款投放力度和貸款組合控制,要求不同的自有資金比例和抵押率。
【適用客戶】
房地產開發貸款是指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申請貸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符合下列條件:
1.項目工程預算和施工計劃符合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符合當地房地產發展規劃和總體要求。
2.貸款項目已經納入國家或地方房地產開發建設計劃,其立項文件完整、真實、有效,能夠進行實質性開發。
3.貸款項目的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建設配套,項目建成后,能及時投入正常使用。
【申請條件】
借款企業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時,除應具備有效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審計報告表等烏魯木齊銀行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借款企業的房地產開發資質原則上不低于三級,開發項目資本金比例不得低于30%;房地產開發資質低于三級的借款企業,則適當提高其開發項目資本金的比例;并且經營情況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已經開發的項目,銷售狀況良好。
2.貸款項目立項文件完整、真實、有效,“四證”齊全(四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3.貸款項目總投資中各項建設資金來源落實。
4.房地產貸款實際用途與規劃用途相符,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符合市場需求。
5.借款企業能夠提供烏魯木齊銀行認可的足值抵質押物。
6.借款企業須向烏魯木齊銀行承諾:接受烏魯木齊銀行對項目資金的全面監控,如達到條件,需要辦理按揭貸款時,應優先在烏魯木齊銀行辦理。
7.烏魯木齊銀行各經營機構發放的房地產開發貸款,只能用于經營機構所在地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不得跨區域使用。
8.烏魯木齊銀行發放的房地產開發貸款,不得用于繳納土地出讓金。
【產品利率】
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定價基礎,經雙方協商后確定產品年化利率。
【產品優勢】
1.融資效率高。對符合國家房地產政策導向、資本金比例符合烏魯木齊銀行信貸政策的項目具有審批機制靈活、速度快的特點。
2.期限穩定。房地產開發貸款與項目相對應,一般期限在1-3年。
3.對規模較大的項目可采用銀團貸款等多種方法協調解決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