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我行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十四次(2020年第一次)會議。會議由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職工監事沈琪主持。黨委委員、副行長張永強,黨委委員、副行長汪新楓,董事會秘書高誠,風險總監張紹軍,首席信息官顧勇寶,行長助理張忠輝以及法律內控合規部、審計部、普惠金融部、金融市場部、授信審批部、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部)、風險管理部相關負責人列席本次會議。
會上,黨委委員、副行長張永強表示多年來監事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烏魯木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關規定賦予的職權范圍內行使監督權,在各位監事的努力下本行“董事會戰略決策、監事會依法監督、高管層全權經營”的現代公司治理機制全面完善,推動了全行經營管理工作健康發展。
烏魯木齊銀行監事會辦公室主任潘輝就2019年度監事會工作開展情況及2020年監事會工作計劃等方面做了報告。
會議審議并通過了董事會2019年度工作報告、烏魯木齊銀行2019年度經營工作報告、我行2019年度財務工作相關報告等32項議案。會議還審議并通過了監事會和監事會各專門委員對我行2019年度全面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管理等的監督評價意見議案,審議通過了烏魯木齊銀行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并提名第五屆監事會監事等12項議案。
各位監事在會上分析問題、提示風險,為烏魯木齊銀行發展建言獻策。監事會將繼續圍繞本行經營發展目標,積極履行監督義務與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