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您好: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十五條“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為客戶開立銀行賬戶、支付賬戶及提供支付結算服務,和與客戶業務關系存續期間,應當建立客戶盡職調查制度,依法識別受益所有人,采取相應風險管理措施,防范銀行賬戶、支付賬戶等被用于電信網絡詐騙活動。”相關工作要求,我行將對連續六個月以上未發生主動交易的個人結算賬戶采取暫停非柜面業務處置措施,重新識別客戶身份后為其恢復其非柜面業務,現將具體內容通告如下:
一、個人休眠戶認定
(一)個人結算賬戶超過6個月未發生主動動賬交易;
(二)合計賬戶余額小于500元;
(三)卡內無定期存款;
(四)卡內無有效簽約關系;
(五)非社保卡。
同時滿足以上5個條件的,被認定為休眠戶,將采取非柜面業務處理。
二、非柜面業務恢復
賬戶持有人可憑開戶時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以及銀行卡前往我行任一網點重新識別身份后即可恢復非柜面業務。
對于老、弱、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不便前往柜面的,我行可提供遠程視頻方式重新識別客戶身份并為其恢復非柜面業務。
三、特別提示
(一)若您的賬戶被認定為休眠戶后,該賬戶在我行非柜面渠道(網銀、手機銀行、三方支付、銀聯支付)辦理業務時,交易均將被拒絕。
(二)建議您及時歸整在我行持有的所有賬戶,對長期不使用的賬戶及時進行銷戶處理。
(三)如您的賬戶希望繼續使用,請保持賬戶活躍狀態;如您賬戶被認定為休眠戶,我行將依據公告內容對符合認定條件賬戶予以管控。
感謝您對我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們將繼續竭誠為您提供優質、快捷的金融服務。如您對以上內容有疑問,敬請垂詢我行各營業網點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96518。
特此公告